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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便利化政策解读
1、—— 个人结售汇—— 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应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便利化额度管理,便利化额度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 5 万美元。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的结售汇业务,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2、实施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符合条件审慎合规的银行为信用良好的境内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时,可根据“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原则办理。
3、法律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的通知》第一条 优化《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要求。
4、境外个人是享有5万美元的年度便利化购汇和结汇额度的。境外个人不享受每年等值5万美元的购汇便利待遇,但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境外个人可以享有。
5、不得用于境外购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投资分红回报保险等资本项目交易背景。境外个人结汇便利化额度为每人每年5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