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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法律法规全集-外汇 法律

web3广播网 2024-04-07 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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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发展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十一条 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现钞结汇,结汇人应当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和外汇来源证明,外汇指定银行予以结汇登记后报外汇局备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外汇帐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外汇帐户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和监督远期结售汇业务。

外汇管理条例的内容

1、第二十四条 金融机构经营或者终止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经营或者终止经营其他外汇业务,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经外汇管理机关,或者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个人的外汇储蓄存款,实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第十三条 个人因私出境用汇,在规定限额内购汇;超过规定限额的,可以向外汇管理机关申请。

3、(1)外国货币,包括钞票、铸币等;(2)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息票等;(3)外汇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4)其他外汇资金。

非法换汇的定罪和处罚

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非法进行外汇交易并获利超过10万人民币,将按照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第四条 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