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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2021年度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执行期

web3广播网 2024-02-21 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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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业务实行规划管理的规定

1、第一条 为了保证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业务的合理布局、稳健发展,对金融机构申请开办外汇业务的审批实行规划管理。根据《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五)已在境内建立符合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要求的业务系统,具有保障相关业务系统信息安全和运行质量的技术能力;(六)开办外币信用卡业务的,应当具有经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结汇、售汇业务资格;(七)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3、第五条 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 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不得伪造、变造交易。

4、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按规定为客户开立账户,办理有关外汇业务。对贸易外汇的管制,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对进口付汇的管制。

5、外汇指定银行总行或分支行委托下属机构或其它金融机构办理外汇业务,须报经当地外汇管理分局核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外汇管理分局审批。

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

第四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个人在境内及跨境外汇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第五条 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外汇业务。

第三条 银行经营外汇业务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是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监管机关,负责银行外汇业务的审批、终止、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十三)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应当结汇的外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结汇、售汇及付汇行为,实现经常项目下人民币有条件可兑换,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外汇指定银行须按本规定办理结汇、售汇、开立外汇帐户及对外支付业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对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境内个人可以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护照、港澳通行证等证件办理外汇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外汇交易主体必须是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