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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汇管理局现场核查汇报-关于外汇管理局现场核查汇报的通知

web3广播网 2024-02-24 5 0

本文目录一览:

外汇局实施现场时,企业应提交哪些材料?

1、外汇局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名录登记手续。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办理名录登记时可免于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资料。

2、外汇局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名录登记手续。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名录登记时可免于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资料。

3、企业按上述程序填报年检报告书,所在地外经贸部门年检合格后,向企业出具年检合格通知,企业凭年检合格通知对外经贸部申请换领批准证书,正式获得进出口企业。

4、注:在商务局备案后,将海关、外管局的事全部办好,在国税核销退税处提交资料时候,要在一个月以内,否则会产生罚金。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附件...

1、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改革试点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以下简称进口付汇)管理,推进贸易便利化,促进涉外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试点办法。

2、第一条 为完善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以下简称进口付汇)管理,依据《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改革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进口单位付汇后应按规定期限到货,进口货物后按合同约定付汇。

3、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以下简称进口核销改革)试点,逐步实现进口付汇管理由逐笔核销向总量核查、由现场核销向非现场核查、由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转变。

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应注意向进口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

5、信用证、托收及预付款项下的进口付汇还是要核销的,只是从2010年12月1日后实行网上核销。不再现场核销。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平台: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 到外汇局网站上,最新动态会告诉你如何做的。

6、为方便企业使用国内外汇贷款和金融机构进行债权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进行改革。

被外汇局现场核查该怎么弄

1、付汇地外汇局确认无误并加盖“进口核销监管业务章”后关于外汇管理局现场核查汇报,进口单位方可持经确认关于外汇管理局现场核查汇报的备案表及上述单据到外汇指定银行开证或付汇。被外汇局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关于外汇管理局现场核查汇报的进口单位名单”的进口单位关于外汇管理局现场核查汇报,不予办理异地付汇备案。

2、(三)境内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关于外汇管理局现场核查汇报;(四)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核准文件或证书;(五)如果发生前期费用汇出的,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汇出凭证;(六)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3、企业办理名录登记,需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核查科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外汇局审核材料无误后,为企业办理名录登记、货物贸易监测系统网上开户及系统密码、用户名领用登记工作。